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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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紫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7%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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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CQ14172-NCQ2014037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1、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关于转让紫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批复》(秦政发(2014)193号); 2、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2014年6月6日); 2、南京紫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4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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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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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2014年9月22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4年10月22日 |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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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京紫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0104000139964 | ||||
注册资本(万元) | 2500 | ||||
法定代表人 | 章雷 | ||||
住所 | 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6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国云计算创新基地A栋7楼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设计,集成、安装、服务;信息系统操作、信息系统应用、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设计及施工;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软硬件设计、制造、销售、咨询、服务;计算机数据录入、加工及存贮服务;计算机咨询及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数据库、企业业务运作数据库、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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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 78 |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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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排名前10位的出资人名称、出资比例如下: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40% 2、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40% 3、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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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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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2132.62 | |||
净资产(万元) | 1979.92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60.72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278.07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278.07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南京长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宁长城资评报字【2014】第12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南京市秦淮区国资办 | ||||
评估基准日 | 2014年5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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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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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6.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54.92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不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不放弃,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放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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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 " 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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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
价格 |
454.92 万元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转让参考价格 价格(万元) 454.9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支付期限要求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 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须缴纳信誉保证金90万元; 2、经产权中心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次日上午11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3、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缴纳信誉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可抵作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需提供单位授权办理委托书、财务收据、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我中心办理)。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法人(需提供2013年经中介机构审出具的审计报告);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受让方须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供2011、2012、2013年企业财务报表)。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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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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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批文、决议: (1)南京市秦淮区政府《关于转让紫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批复》(秦政发(2014)193号文); (2)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2014年6月6日); (3)南京紫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4年5月1日)。 2、审计报告: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宁三联审字[2014]第155号);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鼎信专审(2014)3-478号); 3、评估报告:南京长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报告书》(宁长城资评报字[2014]第126号); 4、南京市秦淮区国资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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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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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自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竞价交易方式,按照相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中心可从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③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放弃购买的;④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3、收费标准:①协议转让: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2‰缴纳交易服务费。②竞价转让: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1%缴纳交易服务费。 4、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产权中心联系人联系。 " 产权中心联系方式 部门负责人 严女士 联系电话 025-68505986 项目负责人 张女士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电话 025-68505985、68505986 传真 025-86512791 邮编 21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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