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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无锡桑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
无锡桑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QYCQ14202-WXCQG14023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办于2014年9月15日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4年10月27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4年11月21日
转让方名称
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无锡桑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320205000007524
注册资本(万元) 50
法定代表人 虞梦奇
住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桑达园小区东7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屋出租;装饰装璜材料(不含油漆、涂料)的销售。
职工人数(人) 96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其他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无锡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70%股权;
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持有30%股权。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137.42
净资产(万元) -74.46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712.88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5.73
上年净利润(万元) 0.16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2-096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办
评估基准日 2013年10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万元)
138.42
净资产(万元)
-73.4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068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拟参与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
价格
0.0001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1、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之日期间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备查文件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2-096号 《资产评估报告》。
4、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中瑞泰专审字(2013)第130号《审计报告》。 
 
其他说明
1、管理层应当与其他受让方平等竞争。现予公告管理层拟受让情况:标的企业总经理虞梦奇拟参与本次受让,原持股比例为0%,拟受让30% 。若被确定为受让方,不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不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2、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4、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小姐
联系电话
0510-82830787
传真
0510-8283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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