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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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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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CQ13248-NCQ2013047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1、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西国资集团对所属房地产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及清算关闭的批复》(宁国资委企[2013]248号); 2、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奥体建设三家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出售的批复》(宁新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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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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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2013年12月31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4年1月28日 |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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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京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0105000180647 |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 | ||||
法定代表人 | 李慧菁 | ||||
住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58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桩基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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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 0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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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排名前10位的出资人名称、出资比例如下: 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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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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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348,754.71 | |||
净资产(万元) | 800.00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00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0.00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0.00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兴评报字(2013)第83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南京市国资委 | ||||
评估基准日 | 2013年11月15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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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220.30 |
净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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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5.5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265.59 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不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
根据天衡专字(2013)00778号审核报告,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债务总额合计为3,479,547,081.47元,大写:叁拾肆亿柒仟玖佰伍拾肆万柒仟零捌拾壹元肆角柒分,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的同时,签署由转让方拟订的《债务偿还协议》(详见附件一),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标的企业所欠转让方债务的50%,三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所欠债务的30%,四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所欠债务的20%,。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
无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按照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 ||||
其他重要事项 | "1、转让方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13CR0038),取得河西南部20-7号地块(NO.2013G09)使用权。根据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宁国土资(2013)476号文《关于同意变更建邺区河西南部20-7号地块(NO.2013G09)受让方的批复》,同意该地块受让方由转让方变更为标的企业,原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由标的企业履行,并由标的企业按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截至本信息表公告日,契税尚未交纳,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本次评估结果中未计入契税价值。 2、受让方在取得本次转让股权后,须自行承担标的企业河西南部20-7号地块(NO.2013G09)办证涉及的全部税费,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办理该地块的权证。 3、《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全额缴纳交易价款并按《债务偿还协议》约定付清标的企业所欠转让方债务后,方可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4、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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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
价格 |
13500 万元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转让参考价格 价格(万元) 135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支付期限要求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须缴纳信誉保证金6000万元; 2、经产权中心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当日下午5时30分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3、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缴纳信誉保证金可抵作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需提供单位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财务收据前往产权中心办理)。 " 受让方应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受让方须按照《债务偿还协议》(详见附件一)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标的企业所欠转让方的债务(合计:人民币3,479,547,081.47元); 5、受让方在报名时需签署转让方提供的《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6、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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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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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批文、决议: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西国资集团对所属房地产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及清算关闭的批复》(宁国资委企[2013]248号)、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奥体建设三家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出售的批复》(宁新城国资资字[2013]212号)、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2013年11月19日)、南京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2013年11月19日); 2、审计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13)00780号); 3、评估报告: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3)第834号); 4、南京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其他文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3)00778号)、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变更建邺区河西南部20-7地块(NO.2013G09)受让方的批复》(宁国土资(2013)47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13CR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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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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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 "1、意向受让方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公司章程、意向受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资信证明、承诺函、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意向受让报名表(附件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及意向受让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2、如意向受让方控股股东符合本信息表“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第一条所列内容的,则须提供其控股股东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请意向受让方带齐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其他说明 "1、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拍卖方式。 2、收费标准:①协议转让: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2‰缴纳交易服务费。②采取拍卖方式的,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1%缴纳交易服务费。 3、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产权中心联系人联系。 " 产权中心联系方式 部门负责人 严女士 联系电话 025-68505986 项目负责人 李先生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电话 025-68505991 025-68505934 025-68505992 传真 025-86512791 邮编 21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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