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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启东千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2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00%)以及1298.20万元债权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
启东千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2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00%)以及1298.20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QYCQ13222-JSCQ13045-1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苏盐司复[2013]30号
批准日期: 2013年11月14日
 
挂牌日期
首次挂牌日期:2013年12月6日 挂牌起始日期:2113年12月6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4年 1月6日
转让方名称
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启东千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320681000033542
注册资本(万元) 3200
法定代表人 徐银标
住所 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二苯甲酮、盐酸(副产)、无水三氯化铝、次氯酸钠溶液制造、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批发(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一类易制毒品和监控化学品。经营场所及未经批准的其他场所均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
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人) 5
所属行业 制造业
其他 成立于2006年6月14日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760万元,占注册资本55%;江苏省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25 %;江苏省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40万元,占注册资本20%。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4701.87(截止2012年12月31日)
净资产(万元) 679.11(截止2012年12月31日)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681.14(2012年1-12日)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1019.35(2012年1-12日)
上年净利润(万元) -1025.87(2012年1-12日)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南通金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通金证评报字(2013)17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3年10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万元)
2287.08
净资产(万元)
617.0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17.06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应付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元以及应付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省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9.57739万元和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化工物流有限公司188.622579万元。上述三笔应付款合计1298.199969万元与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3200万元出资额同为本次转让标的。受让方须在本次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笔应付款连同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结算账户。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详见“其他重要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32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00%)中包括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76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5%)、江苏省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8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25%)、江苏省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64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20%)。江苏省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均委托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权处理所持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的1298.199969万元债权中包括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000万元债权、江苏省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09.57739万元债权和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188.622579万元债权。江苏省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均委托江苏省新世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权处理所持债权转让的相关事项。
三、本次转让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因标的企业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受让方按照此次转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四、本次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五、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公司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转让参考
价格
1915.26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三)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备查文件
一、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
二、 法律意见书
三、 审计报告
四、 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
3.公司章程;
  4.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
  5.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
  3.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4年1月6日17:00前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本人至交易所现场办理),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确定买受人;
  (四)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所提交576万元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收购,受让不成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五)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025-83163383
传真
025-8316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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