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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十二五”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1-06-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全省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分离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分配制度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国有企业重组力度,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产权多元化,做强做大一批主业优势明显、影响力和带动力强的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贯彻落实上述决策部署,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江苏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十二五”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1)“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取得显著成绩。“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有企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省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企业国有资产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城市公用事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和领域的集聚度达到75%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取得重要进展,全省80%以上的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力度不断加大,省属企业数由2004年初的44户下降到2010年的22户,市属企业先后与80多户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合资合作。国有企业规模实力明显增强,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十五”末的9993亿元增加到280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从2525亿元增加到9711亿元,营业收入从3700亿元增加到6500亿元。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2010年全省国有企业实现利润560亿元,比2005年增长280%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国资监管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

2)国有企业发展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还不能完全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集聚度仍有待提高,缺少主业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并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力的大企业集团。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和发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部分国有企业战略定位不清晰,重大项目储备不足,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影响力不强,发展方式仍较为粗放,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公司治理现状与规范的公司治理还有差距,部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尚不到位,发展内生动力仍不够强。国资监管体制还不能适应更高层次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需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还没有完全实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不健全。

二、“十二五”时期全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3“十二五”时期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六个注重”的要求,正确把握全省国有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围绕省委明确的“八项工程”和“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坚持正确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着力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切实增强国有企业发展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着力推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着力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的发展动力和活力,努力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更大的贡献。

4)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升规模实力和经济效益。到“十二五”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4500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达到13000亿元,2015年全省国有企业完成营业收入12000亿元、实现利润1000亿元以上。

——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和资源配置。企业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城市公用事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度达到90%。加快培育在全国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的优势企业,争当行业“排头兵”。企业主业努力控制在3个以内,企业层级基本上控制在3级以内。

——进一步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在集团公司层面实现股权多元化。增加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量,提高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比重。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健全“三统一、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实现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明确县(市、区)级国有资产监管主体,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建独立的国资监管机构。

三、加快向重点行业和领域集聚,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5)全省企业国有资本的集聚领域

——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主要包括高速公路、铁路、桥梁、机场、港口、码头、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水、燃气的生产和供应,城乡公交(含轨道交通)、垃圾和污水处理及其他市政公用事业,工业基础设施(如各类园区)、商业基础设施(如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建设和经营。

——能源。主要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以及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电源点建设运营管理,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开发(储运销售)及相关产业链延伸。

——资源开发。主要包括土地(耕地)资源、滩涂资源、湖泊湿地资源、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利用,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产业链延伸,水资源及水利资源开发保护利用,风景名胜、旅游度假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及相关配套产业等。

——金融等服务业。主要包括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金融租赁等金融业,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担保(再担保)、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产业,文化体育、仓储、物流、商贸、房地产等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

——有优势的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等发展门槛较高、资金较为密集、规模经济特点明显的制造业。

——现代农业。主要包括大宗粮油品种以及有资源优势的农林牧渔产品生产、购销、储运、加工、贸易、服务,与保障群众“米袋子”、“菜篮子”以及相关的其他重要领域。

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毫不动摇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6)提升国有经济的规模实力。保持国有经济必要的发展速度和总量规模,更加注重通过增量发展优化总量结构,通过量的积累促进质的提升,使国有经济的总量规模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新格局的现实需要相适应,综合实力与发挥国有经济功能作用的现实要求相匹配。着力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促进国有企业在有效益的基础上稳健经营、加快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增强重大项目投资能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比较优势,积极承担政府赋予的重大投资任务。加强项目运营管理,优化融资方式,努力降本增效,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抢抓投资机会,开发项目资源,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8)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中,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紧密结合地区特点和产业特色,在全省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服务业提速计划、传统产业升级计划实施过程中,找准新定位、拓展新空间、聚集新优势、发挥新功能,在构建区域现代产业体系中发挥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

9)做优做强主业竞争优势。根据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结合资源现状和竞争优势,找准选好主业,围绕主业加大项目投资和项目开发力度,不断提高主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优化盈利模式,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推动资源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的高端领域集聚,不断提高企业主业和重点培育优质业务对经济效益的贡献率。

10)创新经营模式和商业模式。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以最大限度实现战略协同和管理、渠道、人才、市场、品牌等资源共享为基础,推进相关、适度的多元化发展,实施低成本扩张。着眼于产业链、价值链延伸推进纵向一体化,着眼于放大优质资源溢出效应推进横向一体化。

11)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市场引导作用,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等研发机构,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把品牌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打造自主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积极建设创新型企业,实施创建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省属企业及子企业成为省级创新型企业数量争取达到30户。

12)实现管理现代化。加强战略管理,提高战略规划、战略实施、战略控制能力。加强总部建设和集团管控,把国有企业集团总部建成战略规划中心、资源配置中心、重大决策中心。省属企业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能力。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管理模式再造。省属企业建立母子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五、加快改革重组步伐,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和经营活力

13)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结合企业实际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准确把握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职工群众可承受程度。选择适合引进的战略投资者,以增量改革的方式对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在集团母公司层面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造,形成既有利于国有股东保持必要的控制力,又有利于其他股东参与决策、实现优势互补的股权结构。深化企业核心子公司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不断增强国有资本对核心业务、核心子公司的控制力。

14)提高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效率。企业内部优质资源向主营业务、重要子公司集聚。大力清理劣势子企业,退出低效、无效参股投资和长期亏损业务,减少“出血点”,增加盈利点。加快清理现有第4级及以下层级企业。

15)推进跨企业的资源整合。坚持市场化原则和出资人推动相结合,采取资产划拨、股权调整、企业分立等多种有效方式,对不同企业中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板块进行优化整合,打造特色优势业务,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16)实施开放式重组。省内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积极向中央企业、优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开放,实施开放式、多向互动重组,促进合作共赢。鼓励省内国有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战略,重组或参与重组省内外各类所有制企业。

17)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培育上市资源,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核心业务上市,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比重。结合国有企业的行业特点和资产结构,选择流动性低但现金流量和收益稳定的资产,在依法规范运作、确保资产安全的基础上,探索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托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准确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节奏,积极稳妥发行公司债、企业债。

 18做强做优上市公司。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增资配股、公开增发、定向增发以及资产重组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发挥再融资功能,集聚发展资源,实施战略性重大项目,提升经营业绩。推动解决有关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为实施资产重组、把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创造条件。规范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行为,改进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

19)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基础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转。加快推进董事会建设,优化成员结构,完善议事规则。落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向国资委报告工作制度和董事会换届制度。对股权多元化的国有控股公司,积极探索由国资委直接持有国有股权。

20)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与法律法规要求相适应的市场化用工机制,逐步建立以劳动合同为基础、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要求的用工制度。企业管理人员更多地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配置,逐步建立管理人员退出机制。企业收入分配坚持效益导向原则,促进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企业收入分配向生产一线职工、低收入职工倾斜,努力缩小管理人员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分配差距,统筹把握和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六、健全出资人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21)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处理好国资委与政府其他部门、机构及企业之间的关系,国资委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责;政府公共管理部门不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县(市、区)国资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有条件的县(市、区)单独设立国资监管机构。继续推动国有企业与政府公共管理部门脱钩,健全出资人制度。

22)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经营性国有资产原则上由国资委监管,特殊领域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国资委可先委托其他机构监管,逐步过渡到国资委统一监管。国资委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逐步将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纳入监管范围。新组建的国有企业和实现政企分开后的企业,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23)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国有股权变动的监督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推行经济增加值(EVA)考核。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和重要子企业的监管。加强对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的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国资监管信息化。

24)提高国资委的履职能力。提高认识把握大局的能力、指导服务企业的能力、依法科学监管的能力。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为国有企业发展改革尽职尽责。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努力建设政治强、作风好、懂企业、会监管的干部队伍。

七、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组织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

25)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提升发展水平、打造优强国企”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起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效。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要力争走在全省前列。以创先争优活动为统揽,扎实推进新一轮“强基工程”,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国有企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为企业发展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26)组织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结合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人才规划。着眼于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需要,加快培养和引进领军型企业家人才、科技创新人才,以及高端营销、财务、资本运作人才和其他各类适用的复合型人才。

27)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和要求贯彻到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企业发展改革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适合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机制、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28)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探索职工群众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国有企业。以群众工作统揽稳定工作,维护企业稳定,为发展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八、强化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9)全力抓好贯彻落实。本规划纲要是今后五年指导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落实本规划纲要的重要性,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稳步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30加强规划的统筹协调。要以本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区域性国有经济发展规划和企业战略发展规划为支撑,形成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做好区域性国有经济发展规划、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与本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协调,做好约束性指标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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