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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三年目标

发布日期:2007-08-21 09:26 浏览次数:

全国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资委的中心工作任务,力争再用三年时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法律体系。二是适应新时期国有资产监管的新任务新要求,基本建立有效保障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法规工作机制。三是适应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在国有重点企业全面建立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基础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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